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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汛期污污染治理策略

  近年来,随着水污染防治斗争的不断深入,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部分地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只收零存整取”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汛期面源污染逐渐成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

 

  非点源污染是由降雨(或融雪)冲刷,通过径流过程从非特定地点流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湾)而引起的污染问题。多集中在汛期或汛期前期的第一次降雨过程中,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和累积性的特点。汛期非点源污染控制监测点布置困难,污染程度不易量化。

  技术认为,将非点源污染入水口作为污染点源进行控制,可以对入水口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入水口前端的非点源污染程度,可以有效解决非点源污染控制监测点难以布置、污染程度难以量化的问题。同时,通过将高污染合流纳入排污口管理,可以追溯合流区域的污染源,精准实施污染控制。

  通过追溯污染物的来源,可以将控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责任明确的污染源,如工业企业(园区)、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一类是责任不清的污染源,如城市的河流、水产养殖回水沟等。

  一般企业、工业园区的排污口、雨水口不容易出现污染物超标或混合排放的情况。但在汛期,特别是汛期初期的第一场降雨中,雨水可能随企业园区屋顶和硬质道路上的剩余生产物料进入雨水管道,最终通过雨水口排入受纳水体,造成环境污染。不同企业由于原料、生产工艺、管理水平不同,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也不同。

  在汛期,特别是降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时,雨污合流导致污水量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使得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不通过溢流口直接排放,造成了极大的污染隐患。因此,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雨水口的溢流应作为汛期污染控制的重点对象进行严格管理。

  城市河流和水产养殖回水沟主要收集城市和农业面源污染。由于责任主体难以界定,相应的地方政府应把底层作为汛期污染治理的一般对象实施常态化管理。

  由于面源污染的分散性,如控制降雨的所有区域和时间段,操作难度较大。因此,笔者认为,汛期治污内容应以日常水质监管制度为基础。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关注汛期污染控制对象的重污染时段和重污染区域,用汛期污染强度反映污染程度与水质目标的差距,从而准确识别平时水环境质量较好,但汛期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的情况,抓住汛期污染的牛鼻子实施精准控制。

  对于重点控制对象,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要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生产工艺特点,重点监控主要生产季节和重污染工厂所在的集水区。污水处理厂应注意暴雨期和厂区内的溢流口,特别是直接位于河岸或河道内的溢流口。城市要重视前汛期第一场雨的影响,重视内江作为污水和洪水的通道。农村要重视规模化养殖场和连片养殖池塘的清洗或换水期,重点管理和控制鱼塘清洗污水和换水的汇水面积。